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南昌)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安义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安义县美尊装饰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违法事实: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安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义县美尊装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23MA7APLNW0L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涂国龙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14
处罚有效期 2023/02/14
公示截止期 2024/02/14
处罚机关 安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123MB1D5482X2
数据来源单位 安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123MB1D5482X2